在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之前,本月,海淀面向全区印发《海淀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全面展开垃圾分类工作。以“四分法”+“大类分流”模式组织垃圾分类工作,明确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到2020年底,全区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全面实施,全部街镇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在分类投放环节,各居住区应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投放模式,采用固定式、流动式等模式方便居民交投。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单位自管的由自管单位负责,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负责。
在楼房为主的区域,采取基本组合与分类驿站并设的组合模式。基本组合即以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一组,按照80至100户至少设置一组。分类驿站即有专人值守的“四品类”桶站组合,每个小区至少设置一处,规模大的小区每300至500户设置一处。分类驿站应公示垃圾分类常识,并安排专人值守时段。
在保留村、平房区地区,厨余垃圾收集可以采取流动式收集模式,在规定时段巡回回收。同时,小区(或村)应因地制宜设置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暂存点。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村建设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设施。
居住小区应在醒目位置公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分布点位、投放时间和投放方式,以及各类垃圾的收集、运输责任单位名称、收运负责人、收运时间、地点等信息。
在分类收集环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根据小区实际,厨余垃圾采用“桶车对接”收运模式,其他垃圾采取“密闭式清洁站转运”为主的分类收集模式,确保收运全过程密闭,无二次污染。有害垃圾依托海淀区有害垃圾暂存点,由区物资回收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处置。可回收物通过区域性特许经营主体在街道层面通过回收点进行收集。
在分类运输环节,各品类垃圾的分类运输应委托有资质的垃圾运输企业负责。鼓励垃圾运输单位建立“绿色车队”,统一各品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的车型、涂装和标志标识,公示单位名称和电话,易于群众识别监督。实施分类运输车辆身份识别、行驶轨迹、称重计量等信息实时监控。
针对非居民单位,从三个层面进行推进。一是中央国家机关、军队、高等院校,二是教育、卫生健康等社会单位,三是推进一般性经营场所垃圾分类。
在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方面,依托海淀区城市大脑搭建垃圾分类全流程排放登记系统,以身份识别、计量称重、垃圾流向为关键数据,实时掌握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信息,实现数据信息市、区、街镇三级共享。
在执法保障上,健全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采用先教育劝阻、再书面警告、后执法处罚的方式,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分类责任和义务。
在日常考核上,依托大城管考核体系,以基础管理、日常运行、自查管理三个方面构成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与市级考核检查的衔接,指导属地和行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于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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